宿州市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和程序
宿州市纪委监委、宿州市公安局委托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84名,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州市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和宿州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且28周岁以下(1990年12月01日以后出生);
(四)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优先。
(五)身体、心理健康,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要求的身心条件。
本人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本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
1、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顺河西路64号(香港玉生街万里桥老科委东2楼)
联系人:梁经理:15855303366 0557-3913422 孙经理:13905573458 0557-3910013
2、宿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地址:宿州市瑞安路(黄河怡心苑小区西100米)
联系电话:0557-3910968
报名费用:40元。
报名材料:填写《宿州市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士兵、退役士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2月2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文常识、行政执法、公安相关法律知识和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1.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不分专业,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形体等方面的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由宿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政审工作按照《关于组建全市留置看护专业化队伍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留置看护人员,进行公示。
七、签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
八、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市政府核定的留置看护人员标准执行,年人均费用为3.5万元,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二)留置看护人员在执行看护任务时享受有关工作、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