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交通劝导员补充招聘公告(二)
一、岗位条件
根据安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要求,经大观区文明委会议研究,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拟补充招聘40名交通劝导员,补充市政道路交通管理力量。招聘条件为年龄在58周岁(195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年龄在53周岁(196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和本市户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身体健康。
二、岗位职责
(一)在灯控路口指挥劝导非机动车和行人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指挥劝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二)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管理任务繁重的区域、路段,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三、工资待遇
文明创建迎检期间,按照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上午7:15-12:00,下午3:00-6:00),每人每周工作6天计算,月基本工资1500元,考评奖金200元,由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录用后统一由市交警支队具体安排和使用。非文明创建迎检期间,由市交警支队根据市政交通管理需要予以适当调整,上岗后统一着装和佩戴印有“交通劝导”标识的反光背心和帽子,配备指挥旗。
四、录用程序
报名人员按就业困难人员、本市户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从大到小)排序,前40名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依顺序递补至40人。
报名日期:2017年8月9日-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安庆市大观区玉琳路65号(大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黄先生:0556-8726805
鲍女士:0556-8729341
公告发布网站:
① 安庆就业网www.aqjyw.gov.cn/;
② 大观区人民政府网www.aqdgq.gov.cn/;
③ 安庆大观人才网www.aqdgrcw.com/
大观区劳务派遣中心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