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名额
本次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5名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大学生村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中共正式党员。
3.2015年以前(含2015年)全省统一选聘,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4.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5.身体健康。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实绩评定、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办理任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11月14日至16日)。通过长丰先锋网发布,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名额、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要及时将公告内容印发给在岗大学生村官,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积极报考。
2.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17日至19日)。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县委组织部在县选派办设立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各乡镇对本地报名的大学生村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材料集中报县委组织部。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A4双面打印,提供电子版)、已完整填写的实绩评价量化积分表一份(见附件2,A4双面打印,提供电子版)、2寸照片4张、任职文件、表彰奖励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创业富民情况介绍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按照公开选拔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和实绩评定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3.实绩评定(11月20日至22日)。县委组织部成立大学生村官实绩评价审定组,对照《大学生村官实绩评价量化积分表》,根据相关材料,对大学生村官任职经历、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创业富民等情况进行审查评定,得出实绩评定得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11月25或26日)。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分县(市)从高分到低分比例,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5.组织考察(11月27日至30日)。县委组织部根据实绩测定、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研究任用(12月1日至5日)。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拔人选及任职意见,提交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7.任前公示(12月6日至10日)。根据拟选拔人选的实际情况确定任职村和职务,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县成立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选派办。联系电话:66690990。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附件:1.长丰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报名登记表
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