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要求,现将2018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7届、2018届)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计划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8年我市共计划补录209名,各区县具体岗位补录情况详见补录简章(附件)。
三、补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10月29日至11月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岗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二)11月24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笔试。
(三)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递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exam.hsrskp.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1月2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3日16:00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7日16:00前按规定通过安徽省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笔试费45元/科,两科合计90元/人。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7:00前从安徽省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11月12日至11月13日工作时间,到安徽省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屯溪区屯光大道名人大厦3楼)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扶贫手册(复印件)。上述报考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黄山市屯溪区(详见准考证)。
考生进入考场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职业能力测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作答。
(三)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合成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两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参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高校毕业生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此次招聘未尽事宜及相关后续公告,请及时关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35531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355322(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黄山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岗位简章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