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铜陵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8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编外聘用)共48名,(其中 公安文职4名,治安巡防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爱公安警务辅助事业。
(二)男性,年龄在18-40周岁(1977.10.31-2000.10.31),退伍复原军人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7.10.31-2000.10.31);女性,年龄在18-35周岁(1982.10.31-2000.10.3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三)治安巡防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公安文职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资格者优先录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招聘岗位:
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南楼三楼会议室(市开发区翠湖四路与华山大道交汇处)。
2、报名方法
报考者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张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到报名点填表报名。
市公安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考试
考试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为主),满分120分。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为确保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果考试分数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亲属、在职公安民警亲属、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分数相同,增加面试。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与公示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在人社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待遇按照政府编外人员有关政策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五、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公安局 2683111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