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9年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29日起同时在黄山市政府网(http://www.huangshan.gov.cn/)黄山先锋网(http://www.hsxfw.gov.cn/)、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ngshan.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4名招聘计划(70060、70092、70125、70145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黄山籍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黄山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主要工作经历”栏目中详细填写个人基层服务或服役情况有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10 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10 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19年 5月 10日9:00至 5 月 1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岗位表)。报考人员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5 月1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 5 月 1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5月19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报考人员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9年5 月22日至 5月 23日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三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 月 22日上午10:00—12:00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数据更新于 5 月15 日17时停止。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黄山市人社局网站统一公布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
五、统一考试
2019年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科目见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2018年7月-2019年5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省情市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6月 2日(星期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10—12︰10《申论》或《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5%、《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占55%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9年 5月 28日9︰00之后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 5月22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黄山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2355343)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拟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专业加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于统一笔试结束后,另行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占55%与面试成绩占45%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招聘岗位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2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9-2355006(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9197(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各单位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
2、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3、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 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rar【440.7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