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至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东至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向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岗位
东至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二)资格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 4月 20日以后出生);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处于试用期人员不予报考。
三、选调程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指导、监督,县委编办全程参与。
(一)选调的有关信息2020年 4月 14日起通过东至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 4 月20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人:杜盛苗 ;联系电话:0566—7028302 。
(3)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
⑤由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东至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⑥高职低聘承诺书(如果选调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任需低聘的,报名时另须签订愿意高职低聘承诺书)。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由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对报名参加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由县住建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3.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2)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考察、公示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等,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选调。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选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选岗。考察具体工作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按考分依次递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东至县住建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东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 7028302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61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