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肥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肥东县管理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工作人员108名。详见附件。【点击查看岗位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各招聘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录聘。
(一)网上报名 【点击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
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8月1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8月2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考生需提交书面改报岗位申请,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8月3日9:00-12:00。
4、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8月9日至8月1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