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石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2018年石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全日制大学专科(高中起点)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4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及审核,为2018年10月17日-- 10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66-6024168。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填写《石台县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A4纸打印);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需就业推荐表及实习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