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和县领导同意,县委办等6家单位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14名(其中:公务员 9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县直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登记为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2、乡镇机关公务员。
3、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当年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最低服务5年”的乡镇公务员,参加本次考试必须满5年;乡镇其他公务员报考需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3年。
2、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工作需满1年。
3、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工作需满3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时间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含试用期)。
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24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岗位的报名地点为715室,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为716室);
报名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一寸照片4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纪委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9月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9月2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选调职位实际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参加面试人员接到县人社局通知后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霍山县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9393(公务员局) 0564-5027576(事业股)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原标题:霍山县2016年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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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