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
选调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 宿州市市直机关、县(区)机关、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文字和协调能力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6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县(区)机关、乡镇机关选调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市直单位选调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
6.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新提任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