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庐江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医改办(医保办)、县医保中心、庐城镇财政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县医改办(医保办)4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医保中心3名、庐城镇财政所4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县医改办(医保办):面向县内外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2、县医保中心:县内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庐城镇财政所:我县镇财政所现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5月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2015-2017年度)达到合格(称职)等次;
4、具有选调岗位(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岗位(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