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警力,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人民警察22名(具体职位详见选调简章)。
二、报名范围
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转正定级)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已正式授衔)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条件优秀的长丰籍监狱警察。
三、资格条件、选调要求和工作程序
详见《2018年长丰县面向全省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简章》。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仅限专业技术岗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警官证照片4张;
(2)所在单位出具报考人员无违法违纪、近三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岗位及年限、同意报考意见的证明材料;
(3)《长丰县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