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同意,和县部分县直机关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选调职位数
此次共选调公务员18名,具体单位及选调要求等详见《和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县直、镇机关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
四、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在编在岗公务员(其中:镇机关公务员中的选调生应为2017年前录用,其他应为2015年前录用);
3、2017、2018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详见职位简章);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提前下载《和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所在单位盖章,于2019年9月19—20日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所在单位盖章的《和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近期三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政府大楼八楼)803室报名。
《和县部分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因填写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数。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9:00—12:00改报其他职位。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详见职位简章,满分15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依1:2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27日下午3:00—5:00,逾时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七、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具体要求、报到时间、报到地点提前在“和县先锋网”公布,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主动关注。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5:5合成,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八、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人选依总成绩按选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缺额或考察不合格或不适宜选调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选调职位计划数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和县先锋网”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结果的,即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
1、关于选调计划、职位简章和入围考生的笔试、面试、考察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和县先锋网”公布,报考人员应主动查询。
2、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对本次选调考试,无故不领取准考证或领取准考证后无故不参加考试人员,记入我县公开选调考试诚信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选调考试。
4、县直、镇报考的公务员,考试后未被选调的,列入本年度公务员平行交流计划。
5、报考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312455
监督举报电话: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5313020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