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政公考根据蚌埠人事考试网发布信息,转载蚌埠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详情请关注www.wrsks.cn,政策咨询及备考指导请加13349181220(刘老师微信)了解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蚌埠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市委编办核准、市人社局备案,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10名。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除填报公告需要填写的内容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传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书,请在“其他照片上传”栏上传,图像文件大小为50kb-3000kb,JPG格式;同时应在“本人简历”栏填写本人简历,在“奖惩情况”栏填写学术成果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3.应聘者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应聘者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4.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指“提交审核”)后至2023年8月 26 日12: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3年8月26日17: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5.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27日12:00前通过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没有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9 日0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2023年8月29 日09:00-17:00。符合改报条件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其所缴考试费用。逾期不再补报。
7.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9:30至9月2日上午8:30登陆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人文、法律、党的宣传思想及对应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对应岗位专业知识占60%。
新闻采编(播音主持)岗位专业知识:广播电视(含新媒体)新闻专业基础知识、新闻策划及文稿写作等。
工程技术岗位专业知识:计算机应用、网络传输、新媒体技术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2日上午8:30—11:00,具体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4日8:30-11:3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蚌埠市广播电视台(蚌埠市胜利东路1000号A1区203室,联系电话0552-313117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2.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5.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的《蚌埠市广播电视台2023年应聘人员报名表》;
6.与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相符的社保缴费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与创新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因素。面试采取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几位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考生面试最终得分,得分当场宣布。
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 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比例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 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 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蚌埠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31171(蚌埠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 3115460(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52--3131092(蚌埠市广播电视台纪委)、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2023年蚌埠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蚌埠市广播电视台
2023年8月10日